各縣(市、區)住建局,各相關單位:
《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已經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1月23日通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河北省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工作方案》(冀建科〔2018〕22號)等法規文件,加強對綠色建筑項目的全過程監管,提升我市綠色建筑發展的質量和水平,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如下要求:
一、總體要求
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其中,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2019年城鎮新建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60%以上。
二、 重點工作
(一)綠色建筑工作
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做好標準宣貫、人員培訓和制度建立等工作,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要重點明確建設、設計、圖審、施工、監理等市場主體的責任,確保《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執行到位。嚴把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關鍵環節,施工圖設計文件不符合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的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行政審批部門不得批準開工建設,同時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標準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
建設單位在新建民用建筑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項目申請報告中,應當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和選用的技術;在開展咨詢、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購置以及相關招標活動時,應當向相關單位明示建設工程的綠色建筑等級要求并組織實施;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對綠色建筑等級要求進行查驗,不符合綠色等級要求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項目驗收合格后應在建筑上設置標牌,標明該建筑的綠色建筑等級和主要技術指標。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綠色建筑等級要求進行建設工程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并編制綠色建筑設計說明或者專篇。工程竣工驗收時,設計單位應當對綠色建筑等級要求進行查驗。
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嚴格執行《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和《河北省綠色建筑施工圖審查要點》(冀建〔2016〕21號),綠色建筑施工圖審查要與常規施工圖審查同時進行,應按照條例中綠色建筑等級要求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證書。圖審機構要根據項目設計文件和綠色建筑自評估報告審查相對應的綠色建筑標準條文內容和技術指標的落實情況。在審查合格書內注明項目星級、在審查報告中應給出綠色建筑專項審查結論。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并在施工現場公示建筑項目的綠色建筑等級,不得使用國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施設備。監理單位應當將綠色建筑等級要求實施情況納入監理范圍。
(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工作
各縣(市、區)住建局要持續開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2019年要全面啟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工作,認真落實《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對發展超低能耗建筑的相關要求,當地綠色建筑專項規劃中要明確超低能耗建筑要求及其比例。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建設的居住建筑,因墻體保溫技術增加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核算。
(三)裝配式建筑工作
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嚴格執行《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滄政辦發〔2017〕13號)文件中,對不同類型項目的裝配式建筑配建比例要求,同時認真落實文件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裝配式建筑設計文件中應有裝配式建筑結構設計說明或者專篇,計算方法及評價分值要符合《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要求。
(四)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工作
新建住宅、賓館、學生公寓、醫院等有集中熱水需求的民用建筑,應當結合當地自然資源條件,按照要求設計、安裝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或者清潔能源熱水系統。太陽能熱水等可再生能源系統應與建筑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同時繼續推進太陽能光電在建筑中的應用,提高太陽能光電在道路照明和景觀照明中的使用比例。
三、保障措施
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要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把綠色建筑建設放在突出位置,落實責任,加大力度,融入全市城鄉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
一是高度重視。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等情況,納入對各縣(市、區)節能、削煤目標等考核,要落實好綠色建筑發展的各項責任,促進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是加強協調。各縣(市、區)住建局會同城鄉規劃等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綠色建筑專項規劃,并與縣(市、區)、鎮總體規劃相銜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要建立協調機制,形成有利于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大宣傳。各縣(市、區)住建局要認真落實好《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的學習和宣傳工作,加強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技術培訓,及時總結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月23日